近日,廣州海關隸屬番禺海關在對番禺某珠寶首飾公司報關出口的貨物進行查驗時發(fā)現(xiàn),該公司申報出口品名為“18K黃金鑲嵌首飾A”的貨物中有頸鏈35件、手鏈25件的嘜頭標識為BVLGARI(寶格麗,意大利著名高級珠寶制造商,世界第三大珠寶品牌)。上述60件首飾總重量為220.18克,申報貨值6684美元。
經番禺海關聯(lián)系“BVLGARI”商標權利人確認,上述60件首飾涉嫌侵犯其在海關總署備案的“BVLGARI”商標專用權。目前,該案已立案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番禺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國家禁止侵犯知識產權的貨物進出口,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貨物的發(fā)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向海關如實申報與進出口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狀況,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時,將保守有關當事人的商業(yè)秘密。